一、申請條件:
已在福州地區(含平潭地區)就業,且人事檔案委托我中心代理的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
二、申請材料:
1、戶口本(或學校集體戶口單頁或戶口遷移證)原件; 2、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3、就業協議書(或勞動合同)原件及復印件,如果就業協議書上的蓋章單位是省外公司駐福州辦事處,須提供該公司的在職證明; 4、報到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報到證上須蓋章,蓋章單位必須與就業協議書或勞動合同一致); 5、《人口信息核對表》1份(需填寫父母姓名及身份證號碼、本人身高及血型); 6、身份證原件及正反面復印件1份; 7、一寸照片2張(彩、黑均可); 8、報到證開具后次年落戶的還需提供:①與報到證上的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單位蓋章);②報到證上的單位近3個月社保繳交證明(需社保局蓋章)。
三、辦理流程:
四、注意事項:
辦理有效期為報到證開具時間開始到次年年底。
五、辦理時限:
辦理材料齊全,服務窗口即時受理,5個工作日內送公安部門戶籍窗口辦理。
辦公地址:福州市鼓樓區東街123號航空大廈19層
服務熱線:0591—87667351、61、81、91 郵編:350001
服務網址:www.apollobird.com(福建青年人才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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