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畢業后涉及到的一些極為關鍵的手續辦理,如:《就業協議書》、《就業報到證》(即派遣證)、《戶口遷移證》等。這些人事代理是每個畢業生到各類企事業單位都要做的重要事情,關系到人事檔案保管、干部身份認定、連續工齡計算、戶口落戶、職稱評定、工作調動、參加公務員考試和事業單位考試等重要問題。而畢業時簽訂就業協議書則是做人事代理的第一步。
很多畢業生都認為《就業協議書》的簽訂,是為了方便學校統計就業率等等需要。其實不然!畢業前辦理好《就業協議書》的簽訂以及申報等所有手續,最最關鍵是可以大大減輕畢業生為此而投入的工作量,減少審批報送繁雜的流程,簡而言之,在離校前簽訂了《就業協議書》,畢業生就能最高效、快速、簡便地辦理好:報到登記、接轉人事行政關系、檔案轉出、戶口落戶等手續,沒有任何后顧之憂地去就業、創業。
《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又被稱作就業協議書、三方協議,一般是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的書面表現形式,在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報到、正式接收后自行終止。
與勞動合同的關系:畢業生就業協議是畢業生在校時,由學校參與見證,與用人單位協商簽訂的協議。勞動合同則是畢業生與用人單位明確勞動關系中權利與義務關系的協議,學校不參與見證。一般來說,就業協議簽訂在前,勞動合同訂立在后。
解除協議:
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經書面告知對方,協議解除:①甲方(用人單位)被撤銷或依法宣告破產;②乙方(畢業生)考入普通高等院校、依法服兵役、被錄用為公務員,或經選拔參加選調生、大學生村官計劃、西部計劃、欠發達計劃、三支一扶、服務社區計劃等國家和地方基層就業項目。
如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已開具《就業報到證》的,須經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批準辦理調整改派手續。